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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纯军开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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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瑶海法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11-10 16:43:08 打印 字号: | |

李纯军:

本院受理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东支行诉被告李纯军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12月27日上午850分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2023年11月9日

 

 

联系人:立案庭   陈林

 话:0551-65352699


 
责任编辑:瑶海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