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光胜、董光勤:
本院受理原告赵坤诉被告解光胜、董光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12月25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2023年11月7日
瑶海法院705室 史法官
电话:0551-65356056
解光胜、董光勤:
本院受理原告赵坤诉被告解光胜、董光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12月25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2023年11月7日
瑶海法院705室 史法官
电话:0551-65356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