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院务公开 > 法院公告
袁德兵判决公告
分享到:
作者:瑶海法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11-03 16:50:10 打印 字号: | |

袁德兵

本院受理原告代燕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0102民初91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为:一、原告代燕与被告袁德兵离婚;二、婚生女袁梦雪、袁梦娜由原告代燕抚养,被告袁德兵按1000元/人/月支付抚养费至孩子18周岁止;三、驳回原告代燕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00元,由原告代燕负担。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三十一

 

 

承办人:新站法庭宣春莲

联系电话:0551-64393106


 
责任编辑:瑶海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