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玲:
原告袁相国诉你遗赠纠纷一案,本院现已作出(2023)皖0102民初10120号裁定,驳回袁相国起诉。原告袁相国不服本裁定,依法提出上诉,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限你们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日
承办庭室:民二庭
承办法官:徐勇(0551-65352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