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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荣开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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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瑶海法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11-02 14:14:30 打印 字号: | |

周荣:

本院受理原告张业祥被告周荣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诉状、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1月17日143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0二十三

 

 

民二庭 徐红梅法官 0551-65352667


 
责任编辑:瑶海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