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院务公开 > 法院公告
葛斌开庭公告
分享到:
作者:瑶海法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10-31 12:57:01 打印 字号: | |

葛斌:

本院受理原告阮涛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请求判今: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 97280.03 元; 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3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 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并定于 2023 年 12 月19 日8 时30 分在本院新站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新站法庭 301 室彭发传

电话: 64220276


 
责任编辑:瑶海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