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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可运、合肥昌运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华商(深圳)安全统筹服务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开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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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瑶海法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10-31 09:30:32 打印 字号: | |

尹可运、合肥昌运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华商(深圳)安全统筹服务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勇诉被告尹可运、合肥昌运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华商(深圳)安全统筹服务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12月18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联系人:速裁庭王雅欣      

电话:0551-6535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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