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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培刚判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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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瑶海法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10-27 15:19:42 打印 字号: | |

刘培刚

本院受理的杨磊诉被告刘培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2民初17541民事判决书,另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杨磊提起上诉,同时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副本,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承办庭室:速裁庭、翟安宁、(0551-65356529)


 
责任编辑:瑶海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