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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彬开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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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瑶海法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10-27 12:38:09 打印 字号: | |

李小彬:

本院受理的原告胡邦红诉被告李小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26日上午8:3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法官:翟安宁;书记员:陶一茹 电话:0551-65356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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