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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启想开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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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瑶海区法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10-23 17:30:04 打印 字号: | |

杜启想:

本院受理原告蒯振兴诉被告杜启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12月29日8时30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速裁庭张慧霞        电话:0551-65352682


 
责任编辑:瑶海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