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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红炳开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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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瑶海法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10-20 11:04:31 打印 字号: | |

程红炳: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市唯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程红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19日上午9:0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三年十月十九日

 

法官:翟安宁;书记员:陶一茹 电话:0551-65356529


 
责任编辑:瑶海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