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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飞开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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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瑶海法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10-19 14:48:12 打印 字号: | |

刘飞:

本院受理原告李中盼与被告刘飞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原被告离婚;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由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或留置送达本案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相关诉讼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2024年1月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七日

 

 

民一庭 赵丽丽 65352676


 
责任编辑:瑶海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