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润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金丝燕洗涤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润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 3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日内。本院定于 2023年 12 月22 日 15 时 30 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0二三年十月十七日
民二庭 徐红梅法官 0551-65352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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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二0二三年十月十七日
民二庭 徐红梅法官 0551-65352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