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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欢、周凤开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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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瑶海法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10-18 18:44:43 打印 字号: | |

王欢、周凤:

本院受理原告陈东诉被告王欢、周凤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6日8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三年十月十六日

 

联系人:民二庭  牛蕾0551-65352677


 
责任编辑:瑶海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