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尹继茹: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与尹继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3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2023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9 时 00 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三日
联系人:承办法官孙方奎,联系电话:65352681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尹继茹: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与尹继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3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2023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9 时 00 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三日
联系人:承办法官孙方奎,联系电话:65352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