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肖长江: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双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肖长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安粮双景佳苑11栋1608室物业费11409元,已产生的违约金700元,计12109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11月24日9时20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三年十月八日
联系人:承办法官张慧霞,联系电话:0551-65352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