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尹伍: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梦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尹伍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自2018年12月31日至2021年8月31日的物业管理费3453.70元;2.被告自2021年1月1日起以欠缴金额为基数按年利率15.4%向原告支付违约金暂计200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12月7日9时40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三年十月八日
联系人:承办人张慧霞,联系电话:0551-65352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