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元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张德辉: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市蓝星玻璃有限公司诉被告福建元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元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张德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2民初98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三日
联系人:承办法官杨源,联系电话:0551-65352765
福建元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张德辉: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市蓝星玻璃有限公司诉被告福建元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元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张德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2民初98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三日
联系人:承办法官杨源,联系电话:0551-65352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