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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实实在在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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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0-13 17:01:05 打印 字号: | |


“经过这个案子,我实实在在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我的案子并不大,陈林法官团队却这么上心。我没有请律师,她们亲自帮我去社居委调取证据,帮我声张了正义,我真心感谢她们”。10月9日,杜某向瑶海法院员额法官陈林及法官助理周锦云送来了锦旗致谢并表示道。

俞某与杜某为同村村民,2012年,俞某向杜某借款6万元,并向杜某出具借条一份,载明了事由、时间、金额并署名然而等杜某找到俞某要求其归还借款时,为追回自己的钱款,杜某将俞某诉至瑶海法院。

开庭时,俞某委托了律师参加诉讼,并在庭审中称并不认识杜某,更否认出具过借条。鉴于俞某的主张,杜某当庭申请了笔迹鉴定。但鉴定机构取样时,俞某却以极慢的速度书写,其现场取样与涉案借条上的笔迹大相径庭,鉴定工作陷入了僵局。

面对这个局面,杜某几乎失去了追回钱款的信心。而本案的办案法官陈林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一面告知原告杜某自行收集俞某同期的签名笔迹,一面协查关联案件,希望能取得其他签名补充提交鉴定机构进行比对。经过多方努力,又收集到俞某签订合同、签署开庭笔录等多个签名。经专业比对,确认涉案借条上俞某的签名笔迹与多个样本上的签名笔迹是一人所写,而俞某对其中一份样本中的签名认可是其本人签署。

最终,根据借条、鉴定意见书以及双方当事人当庭陈述,瑶海法院依法判决俞某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判决后,俞某不服,上诉至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瑶海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