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许江东:
本院已受理原告袁贤本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贵院依法判决被告立即支付原告欠款25000元,并自起诉之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款清息止;2、本案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均由被告承担。】、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及相关诉讼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1月16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请按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日
联系人:承办法官徐勇,联系电话:0551-65352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