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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政伟、杜秀美开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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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瑶海法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10-12 14:11:43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刘政伟、杜秀美:

本院已受理原告姚自均、姚自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偿还195000元;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及相关诉讼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1月17日8时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请按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日

 

 

联系人:承办法官徐勇联系电话:0551-65352716



 
责任编辑:瑶海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