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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朝阳、陈文亮开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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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瑶海法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10-12 08:26:13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陈朝阳、陈文亮:

本院受理原告胡志华诉你陈朝阳、陈文亮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11月27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月九日

 

联系人:承办法官史道荣联系电话:65356056


 
责任编辑:瑶海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