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院务公开 > 法院公告
贾红胜开庭公告
分享到:
作者:瑶海法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10-11 18:05:17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2023)皖0102民18253

贾红胜: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瑶海区鸿发钢材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购买钢材货款32000元。二、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12月8日上午950分在本院第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十一

 

 


联系人:承办法官夏毓萍,联系电话:0551—65352761



 
责任编辑:瑶海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