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0102民诉18252号
程泽:
本院受理原告孙黎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定被告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原告费用共计人民币6000元整;2、如被告拒不赔偿相关损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12月8日上午10时1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二三年十月十一日
联系人:承办法官夏毓萍,联系电话:0551—65352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