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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雪飞、汪红梅开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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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瑶海法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10-11 17:54:46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2023)皖0102民15644

赵雪飞、汪红梅:

本院受理原告曹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一、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两被告共同偿还原告曹勇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以100000元本金为基数,自2022年9月1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LPR】标准14.6%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判决本案的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12月8日上午1030分在本院第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十一

 

 

 

联系人:承办法官夏毓萍,联系电话:0551—65352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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