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顾忠武:
本院受理原告蔡善桂诉被告顾忠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12月28日09时45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一日
联系人:承办法官张慧霞,联系电话:0551-65352682。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顾忠武:
本院受理原告蔡善桂诉被告顾忠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12月28日09时45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一日
联系人:承办法官张慧霞,联系电话:0551-65352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