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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海区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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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瑶海法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8-31 14:31:35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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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职责主要有:

(一)依法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

(二)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刑事、民事、行收内市实件,依法审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

(三)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及委托执行的案件。

(四)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五)对本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书记员、司法瞥察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区编制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工作。

(六)负责其他应当由区人民法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局属单位决算,纳入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与预算保持一致。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9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4468.94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4468.94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76.47万元,增长24.40%,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增长;二是服务外包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4468.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68.94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4468.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7.8万元,占71.06%;项目支出1351.13万元,占28.94%;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468.94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4468.94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76.47万元,增长24.40%,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增长;二是服务外包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68.9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20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76.47万元,增长24.40%。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增长;二是服务外包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68.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68.94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468.94万元,支出决算为4468.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其中:基本支出3317.8万元,占74.24%;项目支出1351.13万元,占30.23%。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028.47万元,支出决算为4028.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公共安全(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5.1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0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35.33万元,支出决算为135.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1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85.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物业管理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31.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工会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88.26万元,支出决算88.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8.2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无因公出境出国。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出境产生的相关费用。经费使用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合政办〔2014〕8号)、《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合财行〔2014〕944号)等相关规定。2021年,参加(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用产生。主要用于因公产生的公务接待的费用。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等相关规定。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共0批,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8.26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增加38.26万元,增长76.52%,增长的原因是购买公务用车。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省市公务用车配备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38.26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增加38.26万元,增长100 %,增长的原因是2021年未购买车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2021年,购置车辆2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严格控制开支。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日常油费保险等运行维护产生的费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瑶海区人民法院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数为17辆。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全面开展项目支出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组织对2021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5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评价,覆盖率达100%,从评价总体情况来看,瑶海区人民法院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2.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述: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1年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4分,自评等次为。自评结果显示,2021年,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通过开展聚焦执法办案主责主业,坚持公正司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工作,一是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创新便民举措,搭建司法为民的连心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优化审判资源配置,优化诉讼服务机制,注重民生权益保障;二是狠抓队伍建设,夯实依法履职的基本功,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抓好思想政治建设,提升司法业务能力,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三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加强班子自身建设,严格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有所偏差;二是资金使用制度不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要重视和规范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合理性严谨性;二要强化绩效目标编制合理性;三要合理安排支付计划,加强预算执行效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公开办案业务经费、办公业务经费等5个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瑶海区人民法院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共5个)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度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本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331.96万元,比2020年度增加182.36万元,增长121.9%,主要原因是物业管理费纳入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度,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6.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5.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6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6%,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2.51%,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87.49%。。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5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2021年决算公开表.pdf


 
责任编辑:瑶海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