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海区人民法院 2020 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瑶海区人民法院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瑶海区人民法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瑶海区人民法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瑶海区人民法院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5.瑶海区人民法院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瑶海区人民法院2020年收支预算总表
7.瑶海区人民法院2020年收入预算总表
8.瑶海区人民法院2020年支出预算总表
9.瑶海区人民法院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总表
10.瑶海区人民法院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1.瑶海区人民法院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2.瑶海区人民法院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
13.瑶海区人民法院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关于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主要职责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
(二)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刑事、民事、行政再审案件,依法审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
(三)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及委托执行的案件。
(四)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五)对本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区编制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工作。
(六)负责其他应当由区人民法院承办的事项。
2.基本概况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现辖瑶海、新站、龙岗三区, 面积 294.7 平方公里,常住人口 96.9 万人。收案数 2017
年达 18586 件,一线法官人均收案 402 件。内设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庭、执行庭(局)、审判监督庭、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行政装备科、审判管理办公室、法警大队十五个职能部门和一个派出法庭(新站人民法庭)。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瑶海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为由本级组成,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截至2019年12月31日,瑶海区人民法院实有各类人员240人,其中在职226 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三、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化审判职能,服务发展大局不动摇,着力服务发展战略。自觉把法院工作融入全区发展大局来谋划,来推动,制定实施《关于依法服务和保障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征迁攻坚计划的工作意见》,快速、稳妥审理并执行涉及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等重点工程项目的房屋拆迁管理类案件15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领导小组,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形成威慑。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探索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维护和睦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耐心细致地做好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解释工作,促使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达成协议,切实解决了多年来未解决的行政争议。
(二)全力执行攻坚,维护司法权威出重拳,凝聚执行合力。区委常委会及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区法院执行攻坚工作情况汇报。加大强制力度。坚持目标导向,紧紧盯住“四个基本和三个90%、一个80%”的目标,综合运用强制措施。规范执行行为。组建执行事务团队,集中统一利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控。坚持司法为民,服务人民群众更贴心,健全为民机制。坚持“为群众贴心服务,为法官增效减负”的理念。
(三)加强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整合立案导诉、自助立案、查询咨询、诉前保全、司法救助、集中送达转递等功能,实现从“后台”转向“前台”集约化办理,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综合性诉讼服务。多元化解纠纷。注重发挥商会调解工作站、人民调解工作站、公证调解工作站、行业调解工作室“三站一室”的作用。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瑶海区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表由以下13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1.瑶海区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附表1)
2.瑶海区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附表2)
3.瑶海区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附表3)
4.瑶海区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附表4)
5.瑶海区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附表5)
6.瑶海区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附表6)
7.瑶海区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附表7)
8.瑶海区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附表8)
9.瑶海区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表(附表9)
10.瑶海区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附表10)
11.瑶海区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附表11)
12.瑶海区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附表12)
13.瑶海区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附表13)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瑶海区人民法院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324.96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24.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324.96万元。
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24.96万元,占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占0%;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0%;
与2020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15.61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一是政府采购项目减少;二是缩减开支。
二、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瑶海区人民法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24.96万元,比2019年预算拨款减少215.61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一是政府采购项目减少;二是缩减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24.96万元,占100%,基本支出为2231.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为420.39万元,津贴补贴支出为436.8万元,医疗保险支出为56.17万元,社会保险支出为117.7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为183.1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为8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为9.32万元,综合定额为51.2万元,公务交通补贴为73.8万元;项目支出为1093.8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3324.96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17.71万元,下降6.15 %,下降原因主要是财政缩减开支。
2.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2020年预算457万元,比2019年预算上涨57万元,上涨14.25%,上涨原因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 。
三、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瑶海区人民法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31.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072.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14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32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四、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瑶海区人民法院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瑶海区人民法院2020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瑶海区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瑶海区人民法院2019年收支总预算3324.9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
七、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瑶海区人民法院2020年收入预算3324.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24.96万元,占100%,比2019年预算减少 215.61万元,下降6%,下降原因主要是:一是政府采购项目减少;二是缩减开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0万元,占0%。
八、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瑶海区人民法院2020年支出预算3324.96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15.61万元,下降6%,下降原因主要是一是政府采购项目减少;二是缩减开支。其中,基本支出 2231.1万元,占67%,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093.86万元,占33%,主要用于服务外包经费、聘用人员经费等。
九、关于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2020年,瑶海区人民法院机关本级“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0万元, 与2019年相比减少6.3万元,下降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无因公出国出境费用发生。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人,因公出国(境)人数0人。与2019年相比持平,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合政办〔2014〕8号)、《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合财行〔2014〕944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无公务接待费用发生。与2019年相比持平,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50万元,与2019年相比2020年预算减少6.3万元,下降11%。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0万元,比2019年下降11%。主要原因是财政要求缩减开支,主要用于日常用车运行保险费用、油费、修理费等。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与2019年下降4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未购置车辆。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主要说明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等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 年,合肥市瑶海区法院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324.9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 年,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信息化维护总外包19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额3279.02万元,较上年增加147.6万元,其中土地及建筑物198.17万元,通用设备2900.11万元,专用设备105.44万元,家具用具75.3万元
机关车改后保留车辆17辆,其中,定向化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 8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有5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购置费0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台,购置费0万,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购置费0万
(四) 信息化项目情况
2020年预算安排100万以上信息化项目1个,安排信息化系统维护服务总外包195万元,包括所有瑶海法院信息化系统,含有行业软件、审判系统、网络机房工程、电子会议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庭审直播系统等,总体绩效目标为加强日常案件完成运行速度。
(五)绩效目标情况。
瑶海区人民法院2020年专项资金按规定编制绩效目标。部门预算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共7个,分别为党建工作支出、服务外包经费、水电卫生间维修费、业务警车运行费、正常办公运行经费、办案业务经费、信访大厅改造涉及预算资金803万元。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3、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