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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 护“未”成长 | 瑶海法院“法制副校长”校园宣讲《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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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瑶海法院  发布时间:2022-05-30 10:38:47 打印 字号: | |


 

“同学们,在《民法典》中有一个重要的年龄节点,有哪位聪明的同学知道是多少周岁?”

“谁知道我们日常生活中有哪些与《民法典》相关的事例?”526日下午,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合肥市行知学校“法制副校长”黄瑜的法治宣讲课上,学生们正在争先恐后地回答。

结合“民法典宣传月”的活动,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到来之际,瑶海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黄瑜走进合肥市行知学校,为这里的学生们送来“民法典知识大礼包”。

为了让学生们更深入地理解《民法典》中关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宣讲课以问题开场。课堂上,黄瑜用一个个关于《民法典》的小问题,瞬间调动起学生们学习《民法典》知识的热情。通俗易懂的问题和法官有趣的解答,拉进了学生们对《民法典》认知。讲课结合具体案例形象具体地对《民法典》中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条文进行解读,并嘱咐孩子们在平时学习、生活中要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学生、好公民,祝福他们健康快乐成长!

学生们在一个个案例和条文中很快理解了《民法典》与自己的关系。整个授课过程中,学生们聚精会神、积极参与。

来源: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瑶海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