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快讯
图省事骑车逆行,发生事故被判赔13万
分享到:
作者:瑶海法院  发布时间:2022-05-17 16:47:39 打印 字号: | |


 

电动车由于其轻快便捷的特点,成为许多人出行的交通工具。然而,部分人骑车时为了一时方便常常无视交通法规,任性骑行。近日,瑶海区人民法院就就审理了一起因其骑电动车自行车逆行造成交通事故的案件。

【案件经过】

2020年9月,被告梁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送孩子上学,为了省去掉头的麻烦,便逆向行驶。路过一小区大门时,与正常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宁某发生相碰,致宁某受伤和车辆损坏。事故经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瑶海大队认定,梁某逆行负全部责任,宁某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宁某前往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检查,被诊断为胫骨骨折、头部的损伤、胸部损伤、上肢损伤、下肢损伤、面部损伤,经司法鉴定为伤残十级。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宁某将梁某诉至瑶海法院,请求判令梁某赔偿各项损失合计14万余元。经法院判决,梁某需赔付宁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3万余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法官说法】

公民生命健康权依法应受到保护。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本案诉争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梁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宁某无责任,当事人对此均无异议具体赔偿方面:宁某主张的医疗费、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有原告提供的身份信息、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费发票、医药费发票、病例、出院证明及当事人当庭陈述等证据予以佐证,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予以支持。

 

【法官提醒】

一场电动车事故,不仅让宁某身心受到伤害,也让“打工人”梁某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骑行的的时候,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带好头盔等护具,在非机动车专用道骑行,没有非机动专用道的路段靠右侧骑行,尤其注意不要与机动车、行人混行,不要闯红灯、逆行,不要酒后骑行、追逐嬉闹,做到文明礼让,安全骑行。如条件允许,可以选择购买相关保险。

 

 



来源: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瑶海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