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陈某等5位成功拿到被欠工资的“打工人”向瑶海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李波送来锦旗,感谢瑶海法院帮助他们领到“辛苦钱”。
原来,陈某等5人先后受雇于安徽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在正常工作、发薪几个月后,安徽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便未能如期支付工资,而陈某等人也因此离职,并申请仲裁,要求安徽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支付被拖欠工资共计4万余元。仲裁生效后,安徽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却未向陈某等支付其所欠工资。无奈之下,陈某等人来到瑶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此案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执行局干警宋旭、李波在受理该案件以后,立即着手对安徽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名下银行存款、不动产等财产信息进行调查,未发现该公司有可供执行财产。首战失利,但宋旭和李波并没放弃,而是打出了一套执行“组合拳”:将安徽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王某、张某等4位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把公司股东兼法人王某带回法院进行释法说理。迫于压力,王某表示回去后就支付所欠工资,但实际上未向陈某等人支付工资款,宋旭和李波遂冻结王某等4位被执行人银行账户。
为了帮助申请执行人早日拿到钱款,宋旭和李波在盯着王某不放的同时,也没有放松对其余3位股东的追查。最终,在这套执行“组合拳”的压力下,安徽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股东之一张某主动联系瑶海法院支付了陈某等人被拖欠的工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