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4日,陕西的张某通过手机银行向朋友转账,在输入收款人信息姓氏李时,APP系统自动显示了彭某的银行账户信息,张某一不留神,便错将18000元转入彭某账户。事后,张某发现自己转错钱款便多次联系彭某要求其退回,但彭某均不予理会,拒将款项退还张某。索要无果的张某遂将彭某诉至瑶海区人民法院。
瑶海法院速裁团队承办法官杨源、法官助理胡进审查案件后,立即联系彭某,询问案件事实,并释明法律利害关系,经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劝解,彭某答应将在核实确实收到涉案款项后,立即退还张某误转钱款。在与彭某取得联系后的次日上午,胡进便收到了彭某退还张某误转18000元的信息。经向张某核实,张某称确已收到退款并申请撤回起诉。至此,张某诉彭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