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响应疫情防控政策规定,瑶海法院暂停了疫情防控期间的出省执行任务。但随着年味越来浓,如何让身处河南省的困难申请执行人刘某一家过个好年的问题,一直萦绕在信访团队负责人、副院级审判员陈军的心头。
“顶梁柱”突变植物人
2018年5月份,刘某骑自行车在人行横道处等待通行,被彭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撞倒。经交警认定,彭某应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某不承担此次事故责任。事故发生后,刘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被鉴定为道路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构成一级伤残,处于持续性植物人生存状态。经法院判决,被告彭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刘某支付赔偿款140余万元,但被告彭某经济十分困难,无力赔偿。
而刘某的家里,还有年仅6岁的女儿、12岁的儿子以及父母双亲依靠刘某赚钱生活。这突如其来的巨变,一家人丧失了经济来源,也失去了生活下去的希望和勇气。
法院送来关爱
“有没有好一些?家里的孩子和老人都还好吧?”1月29日,陈军拨打了刘某妻子的微信视频后关切地问道。与以往不同,这一次,陈军给这个风雨飘摇的家庭带来了瑶海法院的关爱——20余万元司法救助金。
刘某的案件到瑶海法院信访团队后,陈军对此案高度重视。经多方查证,被执行人均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面对植物人刘某及其无助的家人,陈军一边继续深度追踪被执行人彭某的可执行财产线索,一边主动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刘某申请司法救助,以暂时缓解刘某一家的燃眉之急。
终于,在陈军的努力下,刘某的20余万元司法救助金成功获批。为了遵守相关疫情防控措施,陈军以微信视频通话的方式,为刘某一家人送去关心并与他们沟通了司法救助金的发放方式,鼓励他们坚定信心,克服困难,好好生活。
在送去司法救助金的同时,陈军也联系了刘某居住地的村委,呼吁共同照顾刘某及其家人以后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