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虽冰冷,法官有温度。1月21日,瑶海区人民法院信访团队负责人陈军带领团队成员郑凯等一行登门走访了一名特困当事人,了解她近期的生活状况,并送去20万元司法救助金,解决申请执行人的实际困难,缓解其生活压力,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事故伤残,让困难家庭雪上加霜
2015年6月27日5时35分许,被告陈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合肥市合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东风小学附近时,遇原告熊某骑行或推行无号牌两轮电动车由南向北横过道路,小型轿车右侧与无号牌两轮电动车左侧发生碰撞,致原告受伤和车辆受损。原告随即被送往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救治,经诊断伤情为:1、开放性颅脑损伤(特重);脑疝,弥漫性轴索损伤,多发脑挫伤伴脑内血肿,额叶硬模下血肿,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颅内积气,枕骨骨折及颅骨骨折,左侧脑脊液耳漏,外伤性脑梗塞;2、双肺挫伤,双侧肺炎;3、双侧多发肋骨骨折、左侧肩胛骨骨折。2016年3月22日经鉴定,熊某因交通事故致特重颅脑损伤,目前呈植物状态,属一级伤残。法院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熊某支付赔偿款人民币1103922.99元。
司法救助,为困难家庭打开“另一扇窗”
被执行人经多方查证均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同样家庭条件困难,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较大,对双方的生活都造成了很大的影响。陈军立刻准备相关材料对其家庭申请司法救助以暂时解决一家的生活困难,经过申请审批熊某家属获得20万元的救助资金。为了不给困难家庭再增添负担,陈军决定带领团队成员前往六安市叶集区姚李镇给当事人送去司法救助金并看望当事人。
“真的非常感谢你们瑶海法院,如果没有你们的支持,我们家接下来的日子真的不知道怎么过,谢谢你们一路的支持跟关爱,是你们给了我们家庭一个希望……”。近2小时的路程,陈军一行来到交通事故受害人熊某的家中,熊某的爱人拉着陈军的手泣不成声。
看到仍全身瘫痪,靠喂流食维持生命的熊某,陈军心里五味杂陈。“司法救助是对当事人权利的保护,能够最大限度地帮助申请执行人缓解经济压力。被救助并不意味着案件不再执行了,我们依然会继续将你们的案件作为重点并长期跟踪。”在完成司法救助金发放后,陈军现场向受救助人进行释法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