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业主长期拖欠未缴物业管理费,多次催缴无果后,物业公司只好将欠费业主一一告上法庭。8月19日,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了一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9时10分许,到了约定的开庭时间,却迟迟不见被告身影,法官依法对案件进行缺席审理。
开庭前,承办法官结合这批案件特点和小额诉讼程序的要求,对案件证据进行了逐一核对。庭审中,审理程序大大简化,在原告代理律师做完最后陈述后,考虑到民事纠纷最好还是能沟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法官决定庭后再次联系调解,若调解不成,将依法判决。
当天上午,在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里,法庭共审理3起同类案件。庭审中,其中一名业主经调解与物业公司达成协议,当庭调解结案。
承办法官翟安宁介绍,当天上午原定4个同类案件开庭,开庭前经电话沟通,一名被告已通过微信转账支付了拖欠的物业费,原告当庭撤诉。另两名未及时到庭的被告庭后经电话沟通也陆续到庭,经过调解,业主均当庭给付费用,原告申请撤诉。
“物业服务费是维持小区公共秩序、公共设施及设备养护的公共性费用;缴纳物业服务费是业主应当履行的主要义务,同时也是物业公司得以有效提供物业服务的基础。我们这是批量案件,诉讼压力大,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高效审理,来一次解决一批案件,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值得点赞。”原告代理人表示。
据介绍,该公司诉业主逾期拒缴物业费系列案件数量较多,案件受理后,考虑到案件数量多、标的小、争议大,瑶海法院分别联系被诉业主进行调解,经过前期的电话及当面调解,大部分业主已经与物业公司达成协议,按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对其他前期调解未果的案件,法院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通过当庭调解和快审快结,大大提高了这批案件的审判效率。
承办法官介绍,物业纠纷案件的特点是标的小,但业主抗拒的情绪比较大。针对此类案件,为了调和矛盾,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把调解,释法贯彻到庭前、庭上、庭后,既要保证效率,也要重视社会效果,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