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史某冒雨前来瑶海区法院,向执行局法官周良龙赠送锦旗一面,盛赞他不仅执法公正,更是法外深情,给予了她无私的帮助和鼓励。
史某与丁某离婚时约定,共有房产归丁某所有,丁某支付史某20万元补偿金。但丁某在变卖房屋后,并未将20万元补偿金支付给史某。史某为此向瑶海区法院起诉,后双方达成调解,丁某于2020年5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完毕。到了还钱的日子,丁某再次食言,史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将丁某的银行、支付宝、微信账户均予以冻结,并约谈丁某,但其表示无能力支付。执行法官在冻结银行账户时,发现丁某账户有几万元的存款,于是立刻将该信息告知史某,谁知史某却要求法官解除冻结。原来,史某与丁某育有一子,抚养权归丁某,在丁某账户被冻结的日子里,丁某多次打电话给史某,表示其和孩子无法正常生活,希望她撤销执行申请。史某作为母亲和前妻,也不忍心看到自己的孩子和昔日的爱人生活困难,随找到执行法官要求撤回执行申请。但是执行法官并没有为了结案立即让史某前来撤销申请,而是继续了解她的生活情况。在得知史某经济状况也不好的情况下,执行法官一再强调一旦解冻,可能一分钱也拿不到,让史某不要着急,会努力再想想办法为其争取权益。执行法官很快再次约谈丁某,丁某表示自己要抚养孩子,外面还有其他债务,这几万元也是他辛苦钱,如果被划走,他和孩子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了。执行法官于是改变谈判方式,并没有再严厉追问丁某,而是与其谈心,让他再仔细想想家里还有没有什么财产,丁某表示其现在只有老家的自建房,但是没有房产证。执行法官眼前一亮,问其房屋是否有人居住,丁某回答没有。执行法官露出笑容,立刻打电话给史某,让其到法院来一趟。原来,执行法官想到将空闲的房子交由史某出租,由其收取租金的办法。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双方经过协商约定由史某将自建房出租,并收取租金。对这个结果,双方都很满意,史某当即撤销了强制申请,执行法官即时解除了对丁某的冻结措施。不久后,史某就将房屋出租出去,每年有将近两万元的收益。
“民之所忧,我之所思;民之所思,我之所行”,正是由于执行法官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能在执法的过程中灵活多变,切实为老百姓解决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