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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简分流】院领导带头办案 示范引领做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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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瑶海法院  发布时间:2020-06-12 08:35:55 打印 字号: | |

“当前正值抗疫的关键时刻,考虑到你们担负着配送医疗产品的责任,我们决定对你们企业暂缓强制措施,但你们必须要明白,暂缓不等于不执行,必须要积极拿出履行方案,疫情结束后,如不能如期履行义务,法院依然会及时采取强制措施。”今年2月份,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方伟多次走访调查后,对一被执行企业作出暂缓执行强制措施决定。

疫情期间,方伟主动承办涉及防疫和疫区企事业单位和人员案件,多次现场走访,实地调查,谨慎善意开展工作,既保护了司法权威,也彰显了法律温情。

院领导带头办案,这在瑶海法院已经成为常态。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试行)》规定,大力推进院长办案常态化机制,瑶海法院积极倡导院领导充分发挥业务骨干作用,确保入额院领导回归审判主责主业,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指导审判工作积累宝贵的经验。

根据上级法院繁简分流改革指导意见,瑶海法院积极探索,实行团队化办理速裁案件,由一名员额法官、两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组成一个团队,明确团队成员之间的分工。将院领导分别编入不同的审判执行团队办理案件,院庭长参与团队办案,既便于掌握案件类型、办案情况及更好地确定工作量,同时也起到了领头羊作用,带动全院法官的办案热情。截至531日,速裁团队收案3116件,院长团队收案677件,结案430件。IMG_262

近年来,瑶海法院收案一直保持高速增长态势,面对大量案件的涌入,怎样才能有效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实现办案均衡化?为此,该院收案模式由原先的立案庭根据案件类型分配,变更为由速裁庭法官组成的办案团队前往立案庭进行案件分选。选案后立案庭根据速裁法官编排的固定人员排序进行随机分案。

由专业法官直接参与选案,促进后期审判工作中法律适用标准的统一以及类案同判。通过院领导带头审理大案、要案、疑难案件和新类型案件,进一步掌握了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全院法官做好表率。

在探索司法改革的新路径上,瑶海法院院领导带头办案,既有效的解决了案多人少的矛盾、实现了法院优质审判资源向一线倾斜的必然要求,又调动了全院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年轻干警通过这种“传、帮、带”,业务能力显著提升,全院的案件审判质效也得到了强化,法院公信力不断提高。

 

来源: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瑶海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