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院务公开 > 预决算公开
2018年瑶海区人民法院决算公开
分享到:
作者:瑶海法院  发布时间:2019-08-22 10:42:09 打印 字号: | |

瑶海区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瑶海区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市判机火、时人民代长人公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
(二)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刑事、民事、行收内市实件,依法审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
(三)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及委托执行的案件。
(四)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五)对本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书记员、司法瞥察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区编制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工作。
(六)负责其他应当由区人民法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现辖瑶海、新站、龙岗三区,而积294.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96.9万人。收案数逐年大幅增加,2016年达18453件,在全省基层法院位列前茅,一线法官人均收案401件,案多人少的矛盾非常突出。内设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庭、执行庭(局)、 审判监督庭、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行政装备科、市判管理办公室、法警大队十五个职能部门和一个派出法庭(新站人民法庭);瑶海区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为本级决算,纳入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瑶海区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8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收入决算表

3. 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 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总计4,217.17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4217.17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27.6万元,降低7.77%,主要原因:一是财政缩减收支;二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217.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17.1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21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6.01万元,占48.77%;项目支出2159.27万元,占51.23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217.17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4217.17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27.6万元,降低7.77%,主要原因:一是财政缩减收支;二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17.14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7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08.4万元,降低6.81%。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减少;二是政府缩减收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17.1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7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27.58万元,降低7.25%。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减少;二是政府缩减收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217.14万元,支出决算为421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个别项目节省开支导致比预计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056.01万元,占 48.78%;项目支出 2159.27万元,占51.22%。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8.66万元,支出决算为78.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机关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3.1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565.12万元,支出决算为3565.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两庭建设"(项),年初预算167.21万元,支出决算167.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它法院支出(项),年初预算343万元,支出决算34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5%,原因是培训费用未使用完成。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56.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48.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0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八、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92.28万元,支出决算92.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无因公出境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无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92.2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持平,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出境金额发生,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无因公出境项目。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支出。经费使用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合政办〔2014〕8号)、《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合财行〔2014〕944号)等相关规定。2018年,参加(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用发生。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用。主要用于省内外相关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等相关规定。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共0批,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92.28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5.39万元,降低5.52%,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降低原因是节约开支。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持平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省市公务用车配备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6.3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持平。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8年,瑶海区人民法院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数为17辆(车改单位按经批准的保留数公开)。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35.98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5.39万元,降低13.03%,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降低原因是公车改革精简公车支出。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2018年度预算相比持平,主要用于购买车辆。2018年,购置车辆2台。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度瑶海区人民法院本级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07.5万元,比2017年度减少31.46万元,下降22.63%,主要原因是财政缩减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瑶海区人民法院 采购支出总额595.78万元,其中:货物类支出96.7万元、工程类支出49.5万元、服务类支出444.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5.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瑶海区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执法执勤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大型通用设备6台,单价100万元(含)以上大型专用设备3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瑶海区人民法院对2018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100万元以上专项资金全部编制绩效目标,明确项目的产出和效益,作为预算执行、跟踪问效、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预算执行中,对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全面实施绩效运行监控。预算执行完毕后,对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3个项目,自评覆盖率达100%,涉及资金640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100%。评价结果显示,项目实现了预期绩效目标,总体提升了管理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2018年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决算.pdf


来源: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瑶海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