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瑶海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公布了2018年瑶海区文明单位名单,瑶海法院被授予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过去的一年,瑶海法院以“努力让每一个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为目标,立足司法本职工作,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坚持审判执行与文明建设两手抓,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进步。
切实履行职能,争创司法文明。瑶海法院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工作主线,将文明理念融入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2018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3957件,结案22374件,结案率结案率93.39%,同比上升4.03个百分点。先后获得“全省烟草打假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优秀诉讼服务中心”、“全省法院司法警务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商事纠纷多元调解与产权保护示范单位”等荣誉,11名同志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在“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中,瑶海法院被市中院荣立集体三等功,这是全市唯一基层法院获此殊荣。
践行群众路线,树立文明法院形象。瑶海法院举行了多场“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近300人次走进法院,零距离感受法院工作,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3次,依托区委政法委统一组织的“法治大篷车”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11场次,将法制课堂延伸到群众身边,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同时不忘推进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建设,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让人民群众更加深入地了解法院。
“文明单位”称号是认可与肯定,更是鼓励与鞭策。瑶海法院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审判执行和精神文明两手抓,续写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新篇章,为瑶海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