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瑶海法院依法执行一强制迁出房屋案。在有效维护了买受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给当事人及围观群众上了一场现实生动的普法宣传课,继“瑶海风暴”之后,瑶海法院在执行攻坚战中再下一城。
被执行人李某与陈某于2013年3月28日签订了一份《商业用房租赁合同》,约定陈某将位于合肥市瑶海区长江东路101-3商业性房屋出租给被告经营使用,租赁期限为5年。合同签订后,陈某将房屋交付被执行人李某。而李某租赁该房屋后,便开始经营一家“安徽省丛丛客餐饮有限公司”快餐店。扣除装潢期一个月,从2013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止,除按照合同约定标准支付租金外,尚欠租金216700元未付,拖欠租金长达3个月以上。陈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李某将租赁房屋含附属设施交还给陈某并给付陈某租金2167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一直拒不履行,仍然霸占房屋,正常经营,拒绝迁出。执行法官宋德传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相关执行文书,李某居然跟玩起了“小聪明”。偷偷更换了一个79岁的老人为快餐店的法人,并且声称自己只是公司小员工,法院无权要求其迁出。执行法官宋德传多次与其沟通要求迁出房屋均遭到拒绝,案件一时陷入僵局。瑶海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翟纯对该案件的执行工作高度重视,批示全院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并亲自审定执行方案促进了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宋德传法官在接受到翟纯院长的指示后,迅速开展行动,按照执行方案,首先于2018年4月16日对被执行人李某实施司法拘留,然后带领法院执行干警去到租赁房屋现场,考虑到里面有正在用餐的群众,宋法官给他们下了“最后通牒”——限期迁出公告,给他们一天的时间准备。并且在现场对李某进行了郑重告知和耐心细致的规劝,公司人员见状,意识到拒不执行已无任何意义,随后答应会主动履行义务。第二天宋法官和申请人来到现场查看,发现原本生意兴隆的“丛丛客”一片狼藉,被执行人已然将房屋腾空,此案的执行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