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瑶海法院执行局干警杨武威、宋旭、郑杰、李波顶着烈日酷暑,驱车前往芜湖市南陵县境内拖回被执行人胡某和陶某的挖掘机,顺利完成了此次强制执行任务。
7月12日中午12时许,瑶海法院执行局干警到达芜湖市南陵县后,遂立即与当地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请求协助执行的相关事宜。该院方副院长和执行局俞局长高度重视,即刻协助派出了一辆警车和3名法警。有了当地法院的配合,执行工作得以更好的开展。
经过了解,挖掘机停放在南陵县三里镇上的一个矿区内,而矿区工人有午休的习惯,于是,瑶海法院执行法官商议决定立即动身前往现场执行。下午1时,执行人员按照商议好的方案,要求申请人将平板车、维修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同往现场。骄阳似火、烈日当空,闷热的天气,连呼吸都显得有些急促,一条山间小路曲折蜿蜒、稀无人烟。我院执行人员到达现场锁定目标“身份”后,立即对挖掘机进行维修更换电池并开至平板车上。随后矿区看守人员跟了过来,执行人员对其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但实际经营者酒醉未醒匆忙赶来试图阻拦执行干警撤离现场,扬言谁敢拖走要谁死,情绪非常激动,执行干警立即对其简单控制,并告知其权利义务,随即撤离出现场。整个过程仅十余分钟,安全顺利地完成了此次挖掘机扣押任务。
瑶海法院始终将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执行工作的总体目标,力争通过各种有效措施,使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不良现象得到基本遏制,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得到及时依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