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突然离世,家属不知晓密码又无法无法办理公证的情况下,名下存折的款项该如何领取?近日,新站法庭就受理了一起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 王某等四人系已故者蔡某的配偶和子女,2015年12月22日蔡某逝世并在建设银行留有存款56160元。因四人不知该存款密码,无法取出该存款及利息,遂诉讼来院,请求判令建设银行支付王某等四人存款56160元及利息。 法院经审理认为,蔡某生前在建设银行处存储56160元,双方成立储蓄存款合同关系。现蔡某已死亡,上述存款为其遗产,四亲属为该遗产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继承上述遗产,故四亲属要求建设银行支付存款本息,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四亲属作为该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其要求建设银行支付存款本息时,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书,但其亲属并未提供,故建设银行有权拒绝支付存款本息,其对本案的发生并无过错,不应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