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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顺利通过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特级重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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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晓丹  发布时间:2016-12-26 14:17:00 打印 字号: | |

1225日,由省档案局标准化建设处副处长王晓源,省高院办公室副主任佘延宏、王安林,市档案局副局长王继锋,市中院办公室主任李敏,区档案局局长钱峰等一行九人组成的考核组对我院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特级进行重新认定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翟纯,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俊,副院长张莉,司裝科科长林平,办公室主任方志武,档案员魏民、史希阳、宋旭参加认定会。

会上,翟纯院长对考核组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诚挚的感谢。办公室主任方志武围绕我院近年来档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详细汇报。我院档案工作目标管理于20111月被省档案局评定为省特级以来,在档案管理部门和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下,在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下,按照档案管理工作省特级的标准,加大投入,强化管理,并按照档案管理部门和上级法院的指导意见,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切实加强档案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推动了档案管理工作的良性发展。随后,档案员史希阳向考核组逐一汇报我院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自检项目的扣分情况。

听取汇报后,考核组对我院档案库房、阅卷室、技术用房、陈列室等进行实地查看,并根据考核标准严格检查了软件、硬件设施,仔细审查了诉讼档案、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科技档案等各门类归档情况,并认真查阅了软件资料台账。经集体讨论评议,考核组一致认为我院档案工作组织管理有序,制度规范完善;设施设备齐全,管理条件优良;基础业务规范,档案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增强;检索体系健全,档案利用效果进一步显现。最终,我院以99.3分的优异成绩顺利通过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特级进行重新认定。

翟纯院长表示,下一步我院将以此次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特级重新认定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档案管理工作力度,针对档案工作的薄弱环节院党组将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不断巩固和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加强开发利用,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服务。

来源: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瑶海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