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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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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9-15 17:03:23 打印 字号: | |

一、民事诉讼立案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刑事诉讼立案条件

   (一)有犯罪事实存在。

 (二)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

三、行政诉讼立案条件
  (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来源: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瑶海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