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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海法院:亮剑执法廉洁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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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孟芹  发布时间:2014-10-27 19:24:59 打印 字号: | |

          

10月20日下午,一名年逾古稀的老人来到我院,赠送我院执行局执行员李明“敢于亮剑、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为民解忧”牌匾及感谢信。感谢我院公正、及时的处理了他提起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宋某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原告,现已退休多年。2011年11月10日,被告鲍某向宋某借款22.5万元,未按时间归还欠款。宋某遂诉至庐阳法院,该法院于2012年判决鲍某归还欠款22.5万元,并支付利息、受理费等相关费用。但鲍某一直未履行判决。执行过程中,鲍某提出其本人在瑶海法院有一经济纠纷案件,被执行人陈某拖欠其20余万元,愿以此抵消当事人借款。据此,庐阳法院与我院李明同志取得联系,请求配合支持,并出具了相关法律文书。之后,李明同志为查清事实多次赴蒙城执行,执法如山,清正廉洁,在面对被执行人惯用的“老赖”伎俩,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及时有效的维护群众利益,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感谢瑶海区人民法院,感谢方院长给予的关心,感谢李明同志在执行案件中,锲而不舍、敢于亮剑的优良作风,使得案件完美收官。”表达老百姓对法院公正司法的满意以及对法官的感激敬佩之情,体现法官“亮剑执法、廉洁为民”的高尚品质。

来源: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瑶海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