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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女厨向韩国饭店讨要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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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段贤尧  发布时间:2014-03-26 22:24:36 打印 字号: | |

2011年6月7日,张女士来到位于瑶海区的一家韩式火锅店担任厨师工作。由于双方一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张女士办理社会保险。一年多后,张女士与这家韩式火锅店解除劳动关系。

由于自己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亦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多次商讨无果后,张女士于20131月向合肥市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裁决该火锅店支付张女士双倍工资差额,并补缴其在店内工作期间的各项社会保险。

但是,韩式火锅店根本不服劳动仲裁委作出的裁决,并聘请律师向瑶海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其无义务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及办理社会保险。

面对老东家的“翻脸不认人”,张女士也积极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件在瑶海区法院经过审理后,法官细心的发现了双方之间的争议焦点,并多次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细心的沟通和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约定韩式火锅店赔偿双倍工资差额15000元。韩式火锅店当庭支付了5000元双倍工资差额,剩余10000元,分两次支付至张女士银行账户。

本案中的韩式火锅店老板是一名韩国人,在与张女士建立劳动关系后,并未签订相关劳动合同,每月发放工资也没有特殊的印记,只是在经过计算后将工资装放至信封内给与。在诉讼过程中,他们在法庭上始终不承认张女士为自己火锅店内员工,甚至当张女士出示了与店内员工合影的照片后也没有予以承认双方的劳动关系,而是始终坚持认定张女士在诉讼中的主体不适格,即其根本不是涉案火锅店的员工。

对此,瑶海法院的办案法官多次来到涉案的韩式火锅店进行取证调查。通过亲身实地的调查,法官们对案件的轮廓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也加速了对此案的处理进度。

随着省城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快车道行驶,外资企业愈来愈多涌入这片投资招商的热土。然而,外来企业文化与法律及中华传统道德的相冲突极易引发职工与老板之间的矛盾,甚至引起法律上的纠纷。

妇女在中国的劳动关系中同样拥有合法的权益保护,对此在劳动相关法律中是明确予以规定的,人民法院在处理大量的劳动案件中坚持把妇女的权益保护摆在重要的位置,并始终率先垂范。

来源: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瑶海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