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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自残冒充工伤 苦肉计骗钱被判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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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联文   发布时间:2014-02-27 23:45:34 打印 字号: | |

农民工自残冒充工伤 苦肉计骗钱被判徒刑

四名农民工嫌在工地干活辛苦,便请人将其中一人脚趾砸骨折,假装在工地打工时受伤,并以支付医药费为名,多次骗取工地老板钱财,最终被关进看守所。20131120上午,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程某、李某、张某、孙某有期徒刑七月至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至二万四千元不等。

20133月中旬,皖北农民程某等人嫌在工地干活辛苦,程某、李某提议让人将张某脚趾砸伤,冒充工伤骗取医药费,这样不用干活挣钱还快。四人商议后花1000元请人用铁锤将张某左脚趾砸骨折,然后张某强忍疼痛与孙某至上海市南汇区飞渡路与南芦公路交叉口的浙江中成建设工地打工。张某在干活时假装左脚被砸骨折,工地老板急忙将张某送往医院治疗。后孙某打电话通知程某、李某到工地,与工地老板商谈赔偿事宜,后以工伤为名骗取工地老板孔某某医疗费8000元。20134月上旬,四人回到合肥,由张某、孙某至肥东县三十埠大桥彩砖制品厂打工。采用同样手段,骗取砖厂负责人李某某医疗费2000元。接着程某、李某、张某经预谋,由张某至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与胜利路交叉口道路排管工程项目工地打工。采用相同手段,骗取工地老板鲍某某医疗费2000元。后鲍某某怀疑张某脚趾骨折不是在工地受伤,遂向公安机关报警,随即四人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来源: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瑶海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