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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法兼用实现案结事了 日调四案彰显司法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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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晓波  发布时间:2012-06-13 22:37:29 打印 字号: | |

近日,在新站法庭副庭长陈军的主持下,四案当事人先后达成调解协议,使久争未息的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化解,也彰显了司法的效率与水平,起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两起案件是徐某、蒋某分别向某建设公司供应水泥与黄沙,建设公司欠徐某、蒋某货款久拖不付。徐某、蒋某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建设公司支付货款。陈法官就案件相关情况与当事人沟通,就欠款事宜被告无异议,但因公司现经济困难,暂无履行能力。在陈法官多次做双方调解工作后,徐某、蒋某同意建设公司分期付款,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一起是张某诉蔡某民间借货纠纷案,张某与蔡某原系朋友关系,蔡某因经营需要向张某借款,蔡某未及时归还借款,张某遂向法院起诉。开庭时双方当事人针锋相对,情绪十分激动。主审法官摆事实,释法理,耐心劝解说服,终于消解两人之间的怒火,最终也以调解方式顺利结案。

另一起是离婚案件,张某诉周某离婚纠纷案,因周某长期在外务工,致夫妻长期两地分居,张某以夫妻感情破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开庭审理时,双方就婚姻关系,均同意离婚,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意见不一。在陈法官多方面做调解工作后,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以调解方式结案。

新站法庭历来重视民事案件调解工作,以人民满意作为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当事人服判息诉、实现案结事了为目标,不断探索新形势下调解工作的新思路、取得显著成效,案件调解率、撤诉率也有显著提高。

来源: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瑶海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