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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起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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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丽  发布时间:2012-01-04 12:44:28 打印 字号: | |

孩子自呱呱坠地起,父母就对他倾尽了一生的爱。

而这样的一种专属的亲情,如今却被一些人无情的践踏着。最近一起遗产继承案件就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因为父亲的去世,留下了一个患有精神疾病的母亲,几个子女诉讼来院,要求分割父亲的遗产。本是一件法律规定很清晰的继承案件,但不知是什么原因,作为子女的原、被告在庭审中无情地争吵着,坚持要将该遗产登记到自己名下,好像生怕自己的东西落入他人手中,双方言词毫不顾忌,好生不是自己的亲姐妹一样。秉着民事案件以调解为主的结案宗旨,庭审结束时,承办法官悉心劝导双方能考虑实际情况,互相协商,但最终也未能达成调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然而,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双方言词咄咄逼人,好似没有任何商量余地,难道亲情就能如此的抛弃吗?父母是希望看到这样的孩子吗?在面临父母老去之时,不是应该想想如何赡养老人吗?兄弟姐妹之间不是应该互相帮助吗?几千年的尊老爱幼思想,此时该何去何从?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在中国这样的一个刚刚步入老龄化的国家,政府的统筹规划及一系列养老政策的配套支持不是一日而成的,是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的摸索的。我想父母更需要的是在他们贻养天年之时得到子女的关怀与照顾。亲情是无法用财产来衡量的,不要在失去之时叹惜,更不要在拥有之时摒弃。每个人都有老去的那一天,不是为了他人,就算是为了自己,请将亲情重新拾起!

来源: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瑶海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