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需要,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12月12日,瑶海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驻人民法院调解室正式揭牌。这是司法局和法院共同努力、创新调解机制的又一新举措,由瑶海法院副院长缪晔和司法局相关领导共同揭牌。
瑶海区驻院调解室确定了民一庭副庭长翟安宁和民四庭法官费广银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员,并从各街道调委会共选出14名联络员。
调解室主要坚持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原则、依法调解与以德调解相结合原则、引导调解与当事人自愿调解相结合原则以及公正、效率原则,实行“以案定补”制度,确立了委托人民调解的案件范围,明确收费管理、文书制作、委托调解期限等细则,强化考核、加强指导、扩大宣传,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通过开展委托调解,对诉讼纠纷进行分流,将有效缓解法院“案多人少”压力,提升人民调解影响力,提高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和人民调解协议履行率,预防重大群体性涉诉事件发生,减少当事人诉累,降低解决矛盾纠纷的社会成本,为社会和谐稳定保驾护航。